2007年4月4日星期三

发展商 VS. 钉子户

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重庆钉子户拒绝搬迁的抗争事件终告一段落,但其实这种财宏势大的发展商迫使小户主搬迁的事件,可能在很多地方都有发生。





(事件详细经过可以参看新动网上的相关报道
http://www.xin.sg/article.php?article=3821
http://www.xin.sg/article.php?article=3858
http://www.xin.sg/article.php?article=3982)


新加坡加东Crane Road的住宅区中就有一个钉子户,在豪华公寓旁边的这个钉子户看起来的却有点格格不入。听说这钉子户的主人张德源对这50年的祖传老屋感情深厚,希望能继续留住这里。

翻查资料,发现这起发生在10年前的官司轰动一时,最终高庭判决张德源胜诉,能获得这片土地。屋主曾为锌板屋下的一方土地,打过2年多的官司。但张德源不接受这笔赔偿,他还以遗产管理人的身分入禀高庭,申请以反向拥有权得到这片土地,结果胜诉。发展商过后上诉,但包括杨邦孝大法官在内的最高法院三司维持原判。






如果你认识这钉子户,或是知道有类似事件的发生,不妨到我们的YourViews(http://www.xin.sg/fragments/PostView.php)留言!

1 条评论:

Unknown 说...

强!还是新加坡强!